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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電影在萌芽之時,缺乏專業的編劇人才,於是小說成了現成的素材,也提供新電影導演一個關懷社會、批判現實的視角。其中,鄉土文學作家黃春明的多篇小說,尤其受到青睞,因為他的小說不只充滿故事性,也有如電影般豐富的視覺性。本講座透過黃春明的〈蘋果的滋味〉和萬仁同名的改編電影為例,釐清小說跟電影的在美學表現上的差異。小說是以文字書寫為媒介的單一媒體,而電影則結合了視覺、聽覺、表演等多元媒介的混合型藝術。雖說電影是多媒體的混合藝術,而小說似乎只有單一的文字媒介,但這並不表示小說能做到的表現方式,電影都能毫不費力地做到。正好相反,有些表現方式小說能輕易做到,但電影卻無法做到。例如,小說可以輕易以第一人稱自敘或第三人稱的敘事觀點,描述人物的心理狀態、想法、與評價;電影優於呈現影像,卻沒有辦法直接呈現人物的內心世界。小說可以有評價性的描述,電影卻只能直接呈現人物與故事,不能直接進行評價;小說透過文字訴諸讀者的想像,不如電影的視覺衝擊性大,但反而具有更大的創作空間,不受電影檢查制度的限制。許多人認為小說是原創,改編如同拷貝,因此不管電影如何改編小說,都不會令人滿意,如張愛玲的電影改編。但從另外一個角度想,如果電影與小說的媒介特質本來就不同,去要求電影改編忠於原著,無異緣木求魚。透過黃春明的〈蘋果的滋味〉和萬仁同名的改編電影進行比較,本講座試圖突顯小說與電影的不同媒介特點與美學表現策略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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