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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如虎口,但 A 到人不只會受傷,還可能被獅子大開口。但是真的是我的錯嗎?是不是任何狀況都會因為「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天條,而必須負起過失責任? 本集邀請唐玥法官分享她承辦車禍訴訟的經驗,教你遇上車禍時可以如何蒐證,帶你從報案、蒐證、ADR 到訴訟的流程怎麼跑;還有若不幸受傷或有車損,又該怎麼計算並請求賠償? 今日來賓:臺北地院唐玥法官 【本集精彩重點】 你看到的車牌是 PQ-8635,還是 RP-5839? 那天,阿司飛出去了…… 買蘋果補充維他命可不可以納入賠償計算? 車禍後三年膝蓋變成中央氣象局,還能再告嗎? 記得監督保險公司,以免又多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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