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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這麼久,結果還是買不起房子,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很多人對『居住』逐漸失去想像,你躺平了沒啊!?OURs都市改革組織彭揚凱秘書長提到,依國際公約規定,國家有責任保障國民實現居住的目標,並使人民享有多元性的居住選擇、可負擔的房價或租金及具法律保障的居住品質(有保障),並想辦法排除居住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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